被上訴庭駁回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定罪上訴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在上訴限期前,再直接向終審法院提交文件,就定罪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上訴庭,上月駁回曾蔭權的定罪上訴,但刑期上訴得直,減刑至12個月。曾蔭權在裁決後報稱不適,在瑪麗醫院羈留病房留醫一星期後,送往赤柱監獄繼續服刑,同日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