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度提出司法覆核的長洲居民郭卓堅,就被禁使用法援,提出司法覆核被拒上訴,上訴庭今日頒下判詞,駁回他的申請,並要支付建議答辯人訟費。郭卓堅在庭外表示,早料到會敗訴,但認為自己有理據,會上訴至終審法院,強調申請法援太多次不應是被禁理由,因為若果政府並無做錯,市民連申請司法覆核的機會都無。

早前法援署認為郭卓堅濫用《法律援助條例》提供的服務,命令自去年9月25日起,未來3年內,將不受理他提出關於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署方強調,命令只涵蓋日期後就司法覆核提出的法援申請,並不包括其他刑事及民事案。郭卓堅就決定申請司法覆核,被法官駁回,於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