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猥褻未成年女童的舞台劇導演黃嘉威,早上被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處理,被告不准保釋。控罪指,被告在5年前認識一名13歲女童後,多度邀請女童到賓館作為模特兒拍攝,期間拍下女童裸照及作猥褻行為,兩人關係至少持續至2016年女童16歲。警方又在被告家中電腦搜出一批未成年女童裸照以及性交影片。黃嘉威被控一項與16歲以下女童作出猥褻行為,以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暫時無需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中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申請保釋被拒,法院下周二覆核保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