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幼女梁頌昕涉及的行李門事件,高等法院裁定,機管局及機場保安公司「同行不同檢」的做法,與「機場保安計劃」中的條文不符,裁定空勤人員總工會提出的司法覆核勝訴。機管局回應指,尊重法庭裁決,會詳細研究判詞。梁振英在社交網站回應裁決,引述機場管理局兩年前的報告提到,機管局當時是以既定程序處理遺失物品,2015年至2016年,共有517宗類似的「酌情送遞」個案,當日航空公司將遺留的行李通過安檢後交給梁頌昕,是慣常做法,並非特權。
法官周家明在判詞指,如果根據工會一方的理解,會令機管局和航空公司無法提供將失物送入禁區的「酌情服務」,對乘客造成不便的講法,指並無資料顯示公眾可以從可得知這項「酌情服務」,以及這項「酌情服務」是否提供給公眾,抑或只提供給特定的人,因為無從判斷「同行同檢」的做法,會否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