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委員會等多個中央部委,聯合發出公告,要求境外在逃違法官員,在今年內回國投案,可以爭取從輕處罰。

由國監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及外交部五個部委發出的公告指,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在今年12月31日前自動回國投案,或透過中國駐外使領館投案供述罪行,可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公告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且隨後被引渡或遣返者,將被依法從嚴懲處。公告又鼓勵民眾和海外組織個人,積極舉報或規勸在逃人員自首。提供線索經查證屬實後,舉報人將獲獎勵及人身安全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