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已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理大助理教授鍾劍華及立場新聞誹謗。梁振英早前分別向鍾劍華及立場新聞發律師信,指立場新聞今個月12日刊登一篇由鍾劍華撰寫的文章,內容提及2012年小桃園飯局的與會中有人有江湖背景,是失實指控及具誹謗性,要求刪除文章、賠償梁振英的損失及道歉,又指今個星期二前得不到回覆,將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梁振英說,港人有言論和新聞自由,同時所有人都有免於被誹謗的權利,這種權利受民事和刑事法的保護,罔顧事實中傷他人的人應該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