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引用社團條例,建議保安局長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保安局晚上表示,決定再度延長民族黨的申述期限,由原先的下月4日,延長多一星期,至下月11日。

局方在回應傳媒查詢時指,民族黨發言人的代表律師早前致函保安局,要求延長民族黨根據《社團條例》的規定作出書面申述的期限。保安局長經考慮後作出這項決定,並已將有關決定通知香港民族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