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表示,分別有兩名眾志成員在內地被國安人員帶走。其中一名成員今年三月回鄉探親期間,在深圳高鐵站月台,被約十名國安人員,帶到深圳派出所,並詢問加入眾志的原因、日期和崗位,及其他眾志成員有否參與本港部分示威活動,經過約三小時才獲釋,並要寫「保證書」,不准講出被拘留的事。

至於另一位成員,八月在廣州被國安人員由火車站帶到賓館房間,被取走手機,並詢問在佔領行動的角色。有關成員其後要寫悔過書,經過五小時才可以離開,又指國安人員要求他提供眾志內部的資訊,稱可以提供「線人費」。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說,兩人並沒在內地參與任何政治活動,他們在香港的政治行動或信念,不應成為國安人員拘留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