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澳門公布成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林鄭月娥說,留意到澳門方面是要「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配套」,但指香港情況不盡相同,因為澳門2009年經已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本港則要先完善落實23條立法,她明白部分人對此有點擔心,但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領土完整,有關工作不能迴避,有些工作在進行中,要審時度勢,等待達到一定條件才會啟動。

林鄭月娥不評論香港眾志表示,有兩名成員曾經在內地被國安人員帶走問話,她說,去年上任後首次訪京,同公安部簽署通報機制,如有香港人在內地遭刑事扣押或拘捕,特區政府會收到通報,但現時政府沒有就這件事收到通報。她說,大原則是各司法管轄區都有不同法律,入境的法律亦屬於一個司法管轄區,香港唯一執法機關是特區政府,不會有其他地方的執法機關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