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經主動調查,認為食環署對公眾街市攤檔規管有多項不足,例如口頭警告欠缺阻嚇力,有署方人員曾幾乎連續每日向同一檔戶發出兩次口頭警告,但未能阻止檔戶違規佔用街市公共通道;對檔戶在黃線外擺放貨物規管寬鬆,令檔戶習非成是;在2015至2018年的42個月期間,「終止租約機制」下只得8宗終止租約個案,未能發揮應有阻嚇作用。此外,公署質疑食環署人員在部分個案,對檔戶違規將攤檔改為辦公室、冷藏庫或工場視而不見,部分攤檔每日只是短暫營業的情況亦確實存在。
公署敦促食環署,加強對前線人員監察,主動打擊及持續跟進街市攤檔違規,繼續研究引入攤檔每日最低營業時數,探究攤檔長期休業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