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檢獲一箱來自日本群馬縣,共10公斤的非法牛蒡進口本港,產品未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調查事件。食安中心檢查一批從日本進口的食品時,發現這批牛蒡並未附有輻射證明書和出口商證明書,違反相關《食物安全命令》。中心已經封存產品並檢測輻射水平,未發現帶有輻射。

根據《食物安全命令》,由日本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四個縣進口的蔬菜、水果、奶、奶類飲品及奶粉,須附有由日本農林水產省簽發的輻射證明書及出口商證明書。食安中心表示會繼續調查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向涉事進口商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