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早前在粉嶺高爾夫球場,襲擊一名到場請願的工黨成員,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告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將於本月20日判刑。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當時是「火遮眼」才會使用不適當武力,已受到教訓,希望法官考慮他認罪、過往沒有刑事紀錄、與同類案件比較案情不算嚴重和沒有使用武器,以罰款作懲罰。裁判官表示,仍要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考慮過案情、受害人傷勢和被告求情後,認為罰款不合適,對所有刑責方式包括監禁,持開放態度。
案情指,任職高爾夫球教練的57歲被告唐進寶,4月27日在粉嶺高爾夫球場會所門外,趁27歲工黨成員盧俊文請願期間,襲擊盧俊文的私處、扼頸,並將他推倒在地,以致事主頸部和手肘多處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