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衛生局和漁護署就修訂道路交通條例,規定司機發生傷及路上貓狗的交通意外時必須停車,展開公眾諮詢。漁護署表示,現時條例只要求司機在發生涉及馬、牛、豬或羊等動物時需要停車,親身向警方報告意外,但貓狗就不受法例保障,在發生交通意外時未能得到救助。諮詢將於本月底結束,署方亦對將修例進一步擴闊到保障猴子和野豬等野生動物持開放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