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今日處理2014年反新界東北衝擊立法會大樓案,13名被告被改判監禁8至13個月的上訴聆訊。多名正在保釋的被告、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及何潔泓等,開庭前在庭外拉起寫有「撤回東北規劃」的橫額並叫口號。
13名被告在2014年6月,立法會財委會審理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時,試圖用竹枝等撬開立法會大樓玻璃大門,2016年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各被判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提出覆核,上訴庭去年8月改判各人入獄8至13個月。所有人獲批准上訴至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