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與朋友在手機通訊軟件討論製造炸彈,計劃向朋友的前女友報復,被控協助及教唆他人製造爆炸品,中午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六個月。
31歲被告江曉鋒早前否認控罪。控方案情稱,被告23歲的朋友施漢瑜遇上感情問題,兩人去年四至五月間在手機通訊軟件討論製造炸彈,向女方報復,及後警方在施漢瑜車內發現可製造炸藥的物料,及拘捕江曉鋒,檢獲兩人聊天紀錄。被告自辯指,兩人聊天一向天馬行空,談及製造炸彈只是說笑,但裁判官不接受解釋,指被告曾經很認真搜尋有關爆炸品的詞彙,亦主動向朋友提供圖文資料。裁判官指被告的辯解不合理,認為被告知悉施漢瑜製造爆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