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說,本港近年已做了不少功夫改善虐兒個案檢控程序,例如兒童可以透過視像通話在庭上作供,舉證規則亦不如以往嚴謹,但認為本港現有的保護兒童法例不足,讓干犯虐兒罪的人士有機會逃離法律責任,認為要加強法例監管,為兒童提供更好的保護。
江樂士出席一個保護兒童論壇時說,本港近年發生幾宗兒童被虐待致死的個案,其中2013年,一名5歲、患有唐氏綜合症的男童在家中猝死,體內含有達致命份量的冰毒,但最終因為警方未能在住所搜出任何冰毒,男童的媽媽獲撤銷虐兒罪。他說,早在2006年,本港已開始探討就導致兒童死亡,以及未能採取適當行動防止兒童死亡的行為立法,但12年來無進展,他深感奇怪,促請由政務司司長張建宗領導的兒童事務委員會推進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