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補習社女導師去年在位於長沙灣的補習社內虐打一名10歲男學生,令他頭、臉等多處受傷,被告今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虐兒罪成,還柙至下月4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周見盈去年5月,在位於元州商場附近的補習學校,以文件夾膠條、書本、清潔劑、髒毛巾等虐打事主,並要事主不要將事件告知家長。事主父母其後發現事件並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