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原組長、財政部原黨組成員莫建成,涉嫌受賄超過4200萬元人民幣,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一審,莫建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休庭,擇期宣判。
市檢察院指控,莫建成2000年至2017年,利用擔任內蒙通遼市長,包頭市委書記,江西省副省長,省委副書記,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及財政部黨組成員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貸款、承攬項目及職務晉陞提供幫助,收受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