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表示,一名委員載有個別免遣返聲請上訴人個人資料的個人手提電腦,懷疑在海外失竊,已經在當地報警處理,委員會並已就事件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通報,會按保安局要求在兩星期內提交報告。委員會表示,失竊電腦內有約30名正等候聆訊上訴人的姓名和國籍,以及部份委員會已作出、並已向相關上訴人送達的其他決定書,會盡快與個別受影響人士作進一步跟進。
委員會指,事件不涉及任何香港居民的資料,失竊的手提電腦並非政府公物,亦沒有與委員會或其他政府電腦系統有任何連接,因此不會影響任何政府電腦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