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測試12款空氣淨化機,發現去除污染物的速度極懸殊,除香煙煙霧、塵埃和花粉速度相差約兩倍。部分聲稱適用面積較大的樣本,除污染物速度反而不及聲稱適用面積較小的樣本。全部測試樣本都可以降低空氣中的甲醛濃度,但淨化速度有明顯差別,最多相差26倍。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不適宜以廠商聲稱的適用面積來判斷產品淨化能力,促請廠商標明產品的潔淨空氣量(CADR),及採用的測試標準。消委會又表示,即使空氣淨化機有助過濾空氣中的污染物,但因為室內仍有其他污染物及物質,因此未必可以減輕哮喘及其他敏感病徵,建議消費者應經常保持室內氣流通及避免吸煙等,以改善空氣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