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測試12款空氣淨化機,發現去除污染物的速度極懸殊。清除香煙煙霧、塵埃和花粉速度相差約兩倍;部分聲稱適用面積較大的樣本,除污染物速度反而不及聲稱適用面積較小的樣本。其中被評為3分的空氣淨化機廠商雅康國際科技發聲明指,產品技術能有效處理氣態污染物,但消委會的評分準則針對固態污染物,不能真實反映產品技術的獨特性,又指消委會進行甲醛處理測試時,沒有使用甲醛的專用過濾器,質疑消委會的評估不全面和不恰當,有關評分嚴重影響公司聲譽,將保留追究權利。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回應說,消委會抽查產品樣本時,會選擇消費者常見的產品,指有關公司沒有特別聲明,指空氣淨化機標示和其他產品有分別,消委會願意繼續聆聽公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