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推出新計劃,讓轄下資助出售房屋項目的合資格業主,將未補價單位的個別睡房出租予合資格租戶,申請參與的業主需要擁有單位業權滿十年或以上,單位必須有兩間睡房或以上,及沒有任何僭建物,業主必須保留其中一間睡房自用。至於租戶必須是輪候公屋至少三年的家庭或長者一人申請者,或輪候公屋達至少六年的非長者一人住戶。
房協估計,符合參與計劃的單位約1.3萬個,有意出租房間的業主,即日起可以開始向房協申請,租戶申請預計下月底展開。房協表示,計劃是配合去年施政報告的建議,並已獲地政總署批出所需豁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