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原副部長張少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中央開除黨籍及撤除公職,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中紀委國家監委審查發現,張少春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公款宴請;搞錢色交易,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60歲的張少春,由2006年11月起出任財政部副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