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決定在有附帶條件下,批准二級歷史建築嘉頓中心拆卸重建的申請,條件包括保留兩個「麵包師傅」標誌及後方的紅色外牆,以及鐘樓的鐘,但鐘樓就不會保留。城規會早上的會議,有委員關注嘉頓中心改建後是否會保留整個中英文商標,又認為作為二級歷史建築的嘉頓中心,如果只保留商標及時鐘,會否開市區保育方式的先例。規劃署高級城市規劃師馮志慧表示,不反對申請,而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及古蹟辦亦不反對新的改建方案,強調相關部門會按歷史、建築及社會價值等6項準則去考慮每個個案。
嘉頓中心建於1953年,業主去年7月向城規會申請,將嘉頓中心改建為25層高大樓。古諮會今年3月同意將嘉頓中心列為二級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