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賦予的權力,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即時生效,政府並於今日刊憲。李家超稍後將會見傳媒,預料會交代詳情。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表示,暫時不作回應。在民族黨位於屯門一座工業大廈租用的單位,亦張貼了政府刊憲的公告。
警方今年7月,在回歸後首次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以維護國家安全、公眾安全及公眾秩序為理由,建議保安局長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保安局長李家超早前表示,當他根據《社團條例》命令團體禁止運作,並經政府刊憲,有關團體將會成為非法社團,任何人擔任幹事以及協助管理,即屬犯罪,此外如果有人身為非法社團成員行事、參加集會、付款援助,提供場地舉行集會、煽惑加入這些團體等,都是犯罪行為,可以判罰款或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