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早上舉行第十四節聽證會,由警方代表作供。委員會代表律師黃佩琪引述2013年一份審計報告,指警務處在調查交通意外,及統計意外資料時,收集的數據並不完全準確,包括交通意外的發生地點和成因。報告指出,署方曾經抽樣50宗交通意外個案,發現約一成三個案成因並不準確,亦沒有再三審核,建議警務處加強管理監控。

警務處交通總部署理總警司白令嘉指,他得悉這份審計報告,但曾經調離交通部,不知道部門其後有否採取任何後續的跟進措施,但他知道交通部近年已經更新了記錄交通行動資訊的系統。委員會主席倫明高詢問,警方判斷交通意外個案成因時出錯,是否由於有人在錄取證供時誤導警員,後來警方透過其他途徑核實成因,卻未有更正原先的錯誤資料。白令嘉回答說有這個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