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刊憲,保安局長李家超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賦予的權力,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即時生效。李家超表示,香港民族黨已成為非法社團,任何人參與管理、捐款、提供集會場地等,均屬違法。被問到如果市民在網上轉載香港民族黨的消息是否違法,李家超表示會視乎本港其他法例,依法處理。至於「自決」是否等同港獨,李家超說只要團體實質目的是推動港獨,以任何名義都沒有分別。
李家超解釋,香港民族黨公開綱領是建立獨立的香港共和國,鼓吹港獨,嚴重違反基本法,而且有實質行動,包括參選立法會、透過傳媒宣傳港獨理念、舉辦中學生政治啟蒙計劃等,考慮到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對國家安全和社會公眾秩序造成的影響,決定取締香港民族黨,強調經過謹慎、小心及全面考慮。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表示,暫時不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