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出通知,提出為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將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加大對創新企業的財稅政策支持力度,聚焦減稅降費,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不增加企業負擔;提升歸國和外籍人才創新創業便利化水平,完善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便利性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港澳青年在內地創新創業。

支持發展潛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創新型企業上市或在新三板、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允許科技企業實行“同股不同權”治理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