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77歲的前田徑教練,被控多年前非禮一名女學員,事主X今日到粉嶺裁判法院,在屏風後作供。女事主供稱,事發時自己14歲,被告提出為她按摩雙腳,並帶她到寓所,指示她躺在床上和脫下長褲,其後被告扯下她的內褲,撫摸她的私處約一分鐘。

辯方盤問時質疑,事發時女事主臀部貼床,被告如何脫下她的內褲,又指事主要阻止對方扯下內褲並非難事。事主同意當時明白對方的行為不當,但未能反應。控罪指,代號W.H.的被告在2009年9月1日至翌年4月8日之間的某一天,在大埔非禮女事主,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被告早前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