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調查後,指內地藝人范冰冰參與電影《大轟炸》取得的部分片酬,以拆分合同等方式逃稅,合共少交2.55億元人民幣稅款,部份處以4倍罰款,不追究刑事責任,要求她在限期前交還超過8.8億元人民幣欠稅及罰款,否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范冰冰發公開信致歉,指對所作所為深感羞愧內疚,完全接受處罰,會籌措資金補繳稅款和繳交罰款。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發文,指對范冰冰的「天價」罰款,是想達到令違法者不敢再犯,以及讓旁觀者不敢心存僥倖的效果,令他們知道“為富不仁可能暗地猖獗一時,但見光必死”;又指范冰冰並非個別例子,當局亦非只針對她一人,而是針對背後亂象,認為事件反映內地娛樂圈的「拜金之風」,令藝術、德行、操守,甚至法律都可全然不顧。實名舉報范冰冰的前央視主播崔永元在微博指,事實再次證明電影《大轟炸》是大欺詐,參加欺詐的人,目前已有一人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