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社女導師周見盈去年虐打一名10歲男學生,令他身體多處受傷,虐兒罪成,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監8個月。裁判官梁文亮說,被告的教導方式對事主沒有益處,行為是嚴重罪行,破壞事主父母對被告的信任。被告利用男童年幼膽小的心態,要求他不要將事件告訴家長,是嚴重違反誠信,以監禁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沒有刑事記錄,亦沒有證據顯示會持續犯案,判處入獄8個月。
被告的代表律師向法庭呈交6封其他補習學生家長、朋友及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又形容被告以愚蠢方式教導男童是源於愛之深、責之切,還押期間已反思,對行為感到非常後悔,願意向事主致歉。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長沙灣一間補習學校,以文件夾膠條及書本虐打事主,又用清潔劑噴向對方面部,再用髒毛巾抹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