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頒佈臨時禁制令,禁止表演者在時代廣場表演。時代廣場上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禁制令,禁止李冠傑和其他表演者,在時代廣場的公共空間進行街頭表演。

時代廣場一方指,國慶假期間在廣場放置入稟狀文件,但仍有表演者在露天廣場表演,又指公契只容許公共空間作行人通道,及靜態休憩活動之用。法官指,資料顯示有表演者表演聲量高於90分貝,法庭要平衡各方權益,同時考慮大眾使用廣場的權利,而時代廣場也需按照公契規定,確保露天廣場不受阻礙,因此批准原告臨時禁制令的申請,直至訴訟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