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影視演員范冰冰偷稅逃稅案件,國家稅務總局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責成江蘇省稅務局對在案中管理不力、負有領導責任的相關單位和人員,依規依紀進行問責。有6人受到撤職及行政警告處分,其中國家稅務總局無錫市濱湖區稅務局副局長鍾小新,被免去領導職務,國家稅務總局無錫市稅務局局長丁源,及無錫市稅務局總會計師李青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國家稅務總局又責令無錫市稅務局作出深刻檢查,採取切實措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