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鑑於年輕人吸食電子煙有明顯上升跡象,將在今個立法年度提出修例,立法禁止電子煙及其他新型吸煙產品的入口、製造、銷售、分發及宣傳。她承認是推翻早前加強規管的決定,但認為符合公眾利益的事要立即做。
政府消息人士指,立法原意是針對商業行為,並非個人吸食行為,相關細節仍需討論,例如煙商在法例實施前購入的存貨,可否在法例實施後出售等。海關及控煙辦亦會加強執法,禁止走私電子煙。醫專主席劉澤星歡迎建議,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鄺祖盛認為,除了禁止電子煙外,政府長遠應訂立全面禁煙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