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重申,要就23條立法小心聆聽,指為基本法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不能夠長期不做,而現時未有時間表。林鄭月娥在一個電視節目,被問到會否「斬件式」推出立法,或重推2003年的法案,她指,現時未在政府內部啟動討論,會審時度勢,謹慎做研究工作。

林鄭月娥又談及劉小麗被取消參選資格,指如果一個年輕人過去曾經公開主張「港獨」,大學畢業後加入政府一段時間,之後再從政,証據就很清楚,令選舉主任足以信納他不再主張港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