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道具領班張偉全,早前因管有拍攝使用的道具鈔票,被判保管偽鈔紙幣罪成立。他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下午裁定上訴得直,認為證據不足以支持上訴人一定知道或相信相關「道具銀紙」與真鈔相似。
判詞表示,案中的道具鈔票,幾乎全部符合偽鈔的條件,但案件關鍵在於上訴人是否知道或相信道具鈔票,與真實鈔票相似,指無證據證明有人向上訴人提及「道具銀紙」的質素,亦接納辯方指上訴人無理由相信像真度差,不等於他相信像真度達到法例訂出的程度,又認為原審裁判官只查閱兩張「道具銀紙」,不能不顧及專家證人在原審期間指有關「道具銀紙」質素平平的說法。判詞提到,管有像真度高的「偽鈔」是嚴重的事,即使只是作道具之用,亦要非常小心,對上訴人指不知道要向金管局申請相關批准感到詫異,希望有關規定會廣為業界及市民所知。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永遠榮譽會長吳思遠,對判決感高興及鼓舞,強調電影是正當行業,未來會約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討適合電影業界的制度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