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在本台節目說,今個立法年度會修訂《道路交通條例》,有關司機在遇到涉及傷害貓狗的交通意外時須停車的責任。她指,漁護署早前做過諮詢,認為法例有修改空間,有意見認為除了貓狗外,野豬和猴子等其他動物,如果被車撞到,司機都要停車了解責任。她指,在檢視法例的過程,要令法例執行得到,過程中亦會聆聽市民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