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生產狂犬病疫苗造假和「百白破」混合疫苖不符規定的吉林長春長生,被罰款及沒收罰項合共91億元人民幣。國家藥監局和吉林省食藥監局公佈對長春長生的多項行政處罰,國家藥監局撤銷長春長生狂犬病疫苗藥品批准證明文件,並撤銷涉案產品的合格證,罰款1203萬元;沒收違法生產的疫苗,以及違法所得的18.9億元;並對違法生產和銷售貨值金額,處以三倍罰款72.1億元。

涉案的長春長生董事長高俊芳等14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被處罰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司法機關亦會追究涉嫌犯罪人員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