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主動調查房署轄下公共屋邨閒置空間的使用安排,指截止去年8月底,全港87條公共屋邨中,共有959個空置儲物室,總面積超過一萬平方米,空置率接近四成,其中在彩雲(一)邨有三個面積分別是700呎的空置儲物室。

申訴專員劉燕卿認為,本港的房屋土地資源緊絀,房署應該審視度勢,善用閒置儲物室,包括加大窗戶,令它們合符《建築物條例》改建成住宅用途,假如部分儲物室的環境不適合居住,亦可以考慮出租予社福機構,提供日間托兒或補習服務。公署亦發現部分公屋內有大量毗鄰住宅單位的「空格位」,原意是用作通風和通道用途,公署認為房署亦可以善用這些空間,改建為住宅單位,建議房署統計各公共屋邨「空格位」的數目,積極研究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