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將會加強對生產和銷售假藥劣藥的處罰力度,情節嚴重的違法者可能會被罰款藥品金額的10至30倍,甚至終身不得從事藥品生產和經營活動。藥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審議,修訂旨在完善統一的藥品監管體制和制度,落實企業責任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草案提出強化監管過程,釐清藥品監管職責,全面加大處罰力度,以及實施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
國家藥監局局長焦紅表示,草案堅持重典治亂,同時改革完善藥品審評審批制度,鼓勵藥品創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