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一併審理五宗,就「一地兩檢」條例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代表其中一名入稟人呂智恆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說,今次司法覆核只針對特區政府實施一地兩檢的安排及相關法例,不會爭議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他形容,在香港沒有出現混亂時,就堅持將整套內地法律引入內地口岸區是「瘋狂」,反問政府一方為何認為《基本法》第18條容許,在欠缺本地立法基礎下,將「怪獸」引入香港。
李柱銘又引用專門研究內地法律的港大法律學院教授傅華伶的報告指,《基本法》具有排他性,全國人大不能在《基本法》外制訂對香港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定,一地兩檢安排不可能不在《基本法》框架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