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審理4宗就一地兩條例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說,內地法只是在內地口岸區實施,不認同內地法可能在香港其他地方實施。他又指政府同樣可在本港設立其他國家口岸區,但安排牽涉外交關係,必須先獲得中央政府核准。

對於申請人代表律師李柱銘指內地口岸區如同在香港特區內另設一個小特區行使「一國一制」,余若海指口岸區有入境署管制入境,正是一國兩制的體現。表示如果真的實行一國一制,西九龍總站根本不需要有香港口岸區。余若海指西九龍站的過境程序與羅湖的一樣,強調基本法草擬時沒有預料高鐵建成,因此不能用字面意思,要看立法目的。又指人大對基本法有最終解釋權,法庭不應無視人大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