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婦被揭發虐待有兔唇的11歲女兒,包括在嚴寒天氣下,逼女兒沖凍水涼、又沒給予女兒足夠衣物,令她只穿單薄衣物上學、及用砧板打頭等,案件早上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夫婦被判兩年感化令及接受心理治療。

35歲男被告及40歲女被告,早前承認兩項虐兒及一項對所看管兒童襲擊罪,暫委裁判官陳志輝接納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自我認識不足,不能妥善控制情緒,但考慮到感化官及心理專家報告對兩人評價正面,加上女童也希望與父母重修關係,因此判兩人接受感化令,期間需遵守特定條件,包括由感化官督導接受心理輔導及參與小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