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媒體澄清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早前表示,考慮對民營企業貸款實施“一二五”目標的講法,報道引述監管人士指,“一二五”是整體方向性指標,而非硬性考核指標,不要求每一家銀行必須達到,信貸標準也並沒有放鬆。
所謂“一二五”目標,即在新增的公司類貸款中,大型銀行對民營企業的貸款不低於1/3,中小型銀行不低於2/3,爭取三年以後,銀行業對民營企業的貸款,佔新增公司類貸款的比例不低於50%。
報道指,“一二五”目標對民營企業貸款增量的佔比要求,都是相對於公司類貸款,而不是包含個人貸款在內的全部貸款。監管部門也將根據市場環境變化,因時因地制宜,充分與市場溝通,積極穩妥推進,保持政策的方向性和靈活性的統一。
對於市場擔心,加大對民營企業授信,會否引發新一輪不良和風險抬頭。報道引述監管人士指出,信貸標準並沒有放鬆,監管也會有信貸標准指引。銀行應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公司治理完善、負債水平合理、履約記錄良好的民企提供和國企同等的信貸支持。業內亦做過內部測試,措施不會對銀行的不良貸款產生明顯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