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男子2007年參與綁架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被裁定串謀強行禁錮罪成立,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14年。陪審團昨日一致裁定46歲被告李國勇罪成,他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不是案中決策者,只是聽命於人的小角色,而犯案過程只有10分鐘,沒有使用武器,梁定邦亦幸運地只是受到皮外傷,希望法庭輕判。法官潘敏琦認為,梁定邦無受嚴重傷害只是幸運,若不是有其他人撞破行動,綁匪落荒而逃,後果嚴重。

事發在2007年11月,梁定邦在銅鑼灣一幢商廈,被三名男子企圖塞入一個木箱,他極力反抗,咬斷一名綁匪的一截尾指,綁匪逃去。案中主腦、前市政局議員蔣世昌的弟弟蔣世華,2008年被裁定串謀綁架罪名成立,判監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