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提醒市民,非法進口大麻產品入境屬刑事罪行,呼籲市民避免誤墮法網。發言人說,近來有個別海外司法管轄區,將消遣用的大麻合法化,但大麻在香港屬受管制危險藥物,非法進口大麻或含有受管制大麻素的產品,均屬刑事罪行。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非法進口入香港、從香港出口、獲取、供應、製造、經營或處理危險藥物,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非法管有,或吸食、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及罰款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