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及浸大的學生刊物,就2016年被拒絕進入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新聞中心採訪區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日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法官區慶祥指,政府2016年9月起,已容許7間本地院校的學生,在具公眾重要性的指定政府活動,各派4名新聞系學生記者進入採訪區,認同新聞處一方指,再挑戰處方的舊政策已無實際作用。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刊物Varsity時任總編輯,以及浸會大學新聞系學生刊物《新報人》時任副總編輯,2016年提出司法覆核,認為政府拒絕大專院校學生及網媒記者,採訪記者會或其他官方活動,是違反《人權法》,亦違反《基本法》賦予的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