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7歲男教練,多年前涉嫌非禮女學員的案件,粉嶺裁判法院裁判官宣判,由於受害人証供未達至毫無合理疑點,被告獲撤罪。被告數名女親友獲悉裁決後,在庭上流淚,並退庭後上前擁抱被告。
控罪指,代號W.H.的被告在2009年9月1日至翌年4月8日之間的某一天,在大埔非禮女事主,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被告早前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