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上訴庭繼續審理七名警務人員,就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各被判監兩年的定罪及判刑上訴。代表第五上訴人陳少丹及第六上訴人關嘉豪的資深大律師指,兩人的衣著並非「突出」,現場很多警員有類似的打扮,質疑是否能單憑衣著辨認出上訴人。律師又要求播放無線新聞的片段,指出片段被剪走的49秒,是一段很長的時間,加上片段中一班警員帶曾健超到暗角後,曾離開一段時間,及後再返回,質疑鏡頭拍攝不到的時間及警員離開前後,是否仍然是同一班人,而曾健超亦未能認出第五和第六上訴人是否涉案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