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名佔領運動發起人及參與者,被控煽惑公眾妨擾等罪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播放警方錄影2014年9月28日下午3時許的片段,顯示被告之一的黃浩銘在金鐘龍景街及分域碼頭街一帶,利用揚聲器呼籲行人路上的市民走出馬路坐下,高呼「緊守崗位」等口號,又指示集會人士帶備物資前來增援。他又呼籲,當警方清場時,群眾可手挽手築成人鏈躺在地上,不要與警員衝突。負責拍攝的警員在片段描述,當時有百多人聚集,有巴士要停駛。

控方又播放當日下午4時許,夏慤道及告士打道公眾集會片段,顯示另一名被告李永達站在欄杆上,不斷揮動雙手,呼籲位處海富中心的群眾上前到馬路集合,其後又指示集會人士坐在地上,佔據六條行車線,並帶領群眾高呼「開路」及「撐學生」等口號。